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犯罪主体的适用范围的联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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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犯罪主体的适用范围的联合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犯罪主体的适用范围的联合通知
1986年6月21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
近来,有些国营和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由于忽视安全生产而不断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责任事故。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减少经济损失,除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外,对于重大责任事故一定要认真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已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既包括国营和集体的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也包括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对于群众合作经营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的主管负责人,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同意建立武汉青山国家环保产业基地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函[2002]177号
关于同意建立武汉青山国家环保产业基地的复函
武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建立武汉青山国家环保产业基地的报告》(武政文[2002]6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你市建立国家环保产业基地。按照《武汉青山国家环保产业基地建设规划》,武汉环保产业基地建设应以青山区为核心区,武汉市为发展区,辐射全省乃至华中地区,促进武汉市及全省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重点发展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和脱硫成套技术与设备两个主导产业。
二、环保产业基地建设过程中,应发挥武汉科技研发优势,加速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环保产品和设备的技术水平,提高环保产品的竞争力。应加快环境科技研发进程,解决环境科技成果产品化、产业化等关键环节,加快环保技术设备的国产化能力,形成自主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发挥武汉大中型企业多、加工配套能力强的特点,鼓励大中型企业和科技研发机构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提高环保企业的竞争力。
三、请你市加强对环保产业基地建设的领导和协调,制定促进环保产业基地建设和发展的相关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扶持措施,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下的管理和服务运作模式,积极整合各种资源优势,探索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并具有武汉特色的环保产业基地建设发展之路,高标准建设武汉青山国家环保产业基地,为全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和环保产业发展积累经验。
四、请将环保产业基地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局。
二○○二年七月一日
关于印发《国家技术监督局行政法规、规章发布办法》的通知
国家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国家技术监督局行政法规、规章发布办法》的通知
1989年4月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委、计经委,技术监督局、标准计量(标准、计量)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技术监督机构,本局直属、挂靠单位:
为提高技术监督行政法规、规章的权威性和时效性,便于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全体公民知晓、执行和遵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进行政法规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国家技术监督局行政法规、规章发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经国务院批准,授权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行政法规,由局长签署发布令(格式见附件一)。
二、国家技术监督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在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效力及于全国的部门规章(规定、办法等,不含政策性文件和内部规章制度),由局长签署发布令(格式见附件二)。
三、行政法规、规章发布令包括批准机关和发布机关、序号、法规或者规章名称、通过或者批准日期、生效日期和签署人等项内容。
四、发布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的工作由局政策法规司归口管理。各司、室代局拟订的规章,需经政策法规司提出审查报告,呈报局务会议审批后,由局长签署发布令。
五、凡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发布的行政法规、规章,《中国技术监督报》、《技术监督》杂志全文刊载。
六、本办法自一九八九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一:国家技术监督局令(格式一)
第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规定、办法)》已于
××××年×月×日经国务院(××号)文批准,现予发布施
行(或现予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局长(签名章)
××××年×月×日
附件二:国家技术监督局令(格式二)
第 号
《××××规定(办法)》,已于××××年×月×日经国
家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或现予发布,自
××××年×月×日起施行)。
局长(签名章)
××××年×月×日